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集锦
    集锦
    当前位置: 首页>>集锦>>正文

    【第253讲】李伦《“互联网+”与信息伦理精神》内容精粹

    2015-04-15 网站管理员

    第253讲

    “互联网+”与信息伦理精神

    李伦

    (2015年4月7日)

    [核心内容]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互联网+”主要包括传统行业和传统服务。

    “互联网+”涉及传统行业就意味着传统行业可能要面临一场大数字化革命和信息化革命。教育层面涉及到的是“互联网+教育”问题。“互联网+教育”不能只把课堂与互联网僵硬地绑在一起。我们还需要考虑师生关系、教育本质等问题。医疗方面涉及到的是“互联网+医疗”问题。现在,全国许多医院都在尝试“互联网+医疗”。在试点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与预测许多问题,比如医疗行为、医疗效果等。而“互联网+制造业”不单指将工厂与互联网相联系,再在网上出售商品。综上所述,“互联网+”不只是相加,更重要的是:改变人机关系、人人关系、机机关系,乃至万物之间的关系。

    而“什么被+”,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两方面分析,即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互联网技术更多的是指普适计算的技术,其中还包括一切能够帮助我们通向普适计算、普遍互联的技术。互联网技术不是我们分析的重点,而是互联网精神。我把互联网精神概括为信息伦理精神,包括自由、开放、互联、共享、平民化、可及性。

    作为物的“互联网+”易于理解,然而,作为精神的“互联网+”容易被忽视。“互联网+”不只是物联网,它的实现需要信息伦理精神的深层嵌入,需要世界观、价值观、财富观、资源观以及工作伦理、金钱伦理和产权伦理的镜像转换。

    “互联网+”真正拥抱的是信息社会,一个不同于工业社会的信息社会。真正的信息社会并未到来。仅有物的信息化,产业的信息化,仍属工业社会。只有经过时代伦理精神的转换,信息社会才可能如约而至。“互联网+”的最终意义在于召唤信息时代的真正到来。

    [经典语录]

    “互联网+”绝不是某个东西简单地与互联网联系起来,它改变了人与人、人与机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会改变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方式。

    [主讲人简介]

    李伦,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科技哲学与科技政策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赛博伦理、信息伦理、生命伦理、科技伦理和科技哲学。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百人工程”人才。出版专著《鼠标下的德性》《网络传播伦理》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曾获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三等奖。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 风则江大讲堂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