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及其经济学解释
石 磊
2007年11月12日
[主讲人简介]
石磊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上海市政府特聘咨询专家、全国宏观经济学会理事、上海市经济学会理事,曾任教育部文科重点科研基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主要研究领域:产业经济学和产业政策、企业理论与实践、当代中国经济。主要学术著作有《中国产业结构成因与转换》、《产业经济学》、《中国农业组织的结构变迁》、《要素分配理论与实验》、《现代企业制度论——委托代理制下的竞争与管理》等。
[核心内容]
中国社会结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历了将近30年的调整、整合、改革、发展和开放,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基础性的层面,即经济结构方面,产业结构遵循了人类产业结构变动最一般的程序和规律,1978年以后,工业、商业、服务业的比重快速上升,收入分配结构、所有制结构、地区结构、城乡关系也相应变化。政治角度,主要是行政构架,现在已经有了诸多不同。文化结构方面,比如代际文化差异,一代一代的时间周期在缩短,当我们提出和谐社会建构时,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文化背景。社会阶层结构方面,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关注重点。当一个社会中同一个阶级比如中产阶级人口占大多数的时候,社会就稳定,中国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
中国传统文明有三大支柱,当我们讨论社会结构的变化时,事实上关注的是这三个支柱是怎么变化的。第一大支柱:由农耕文明派生出来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农耕文明有结构惰性,然而后来已经改变了。第二大支柱:以儒教为核心的社会价值体系。董仲舒把儒学传统从上流社会的自我欣赏转化成公众可以接受的基本价值信条,宋明理学把儒学世俗化。但是儒学不能救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带来了马克思主义”。人们还在继续追求中国的核心价值。第三大支柱:集权政治,跟儒学传统是一致的。这三根支柱倾斜,中国传统社会就分崩离析了。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有几大经济基础。一是从私人领域开始的市场化改革。私人领域在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城市放开多种所有制并存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基础,同时带动了公共领域的改革,改变了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二是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离。新的矛盾也随之产生,每个个人可以有权偏好自己关注的东西,但他有可能因为要保住自己的利益而转移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成本;三是私人权力与公共权力的分离。私人不仅仅要追求自己的私利,而且还要监督具有公共权力的人有没有尊重公共利益;四是地方与中央的分权改革,总体上来说这是必要的;五是机会成本所推动的商业化移民,农村与城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所以城市要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流动人口的需求,农村也要通过自身的发展来稳定一批人在农村,就地城镇化,而不是简单的大都市化。
[经典语录]
社会必须为每一个人提供广泛的选择空间。当某一种幸福不能成为大众公共幸福的时候,最好最巧妙的办法就是给大众更多的选择。